2020年12月23日,辽宁省人社厅、国资委、总工会、财政厅、政法委、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鞍山市领导,鞍钢集团领导共同参加了一场签约仪式,在这次签约仪式上,两项分别关于“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制企业股权划转”和“支持鞍钢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发展”的协议由鞍钢集团和鞍山市政府签署,至此,110多户实施重组改制的企业股权正式划转鞍山市,此前,这些企业均属于鞍钢厂办大集体企业。
12月29日,鞍钢集团党委副书记栗宝卿向经济观察报介绍,截止当时,110多户实施重组改制的企业股权正式划转鞍山市,累计安置集体企业职工和集体退休人员15.2万人,完成率99.56%,这标志着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基本完成,这家老国企彻底告别了拥有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历史。
从10月10日第一批职工签署《和解协议书》到15.2万人完成签约,这场涉及鞍钢数百家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革,在周全的事前筹划安排之下,仅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即已完成。
这可能是近30年来央企单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人数最多,最集中的一次。经济观察报记者从鞍钢获悉,长期以来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历史沿革长、积累问题多、矛盾纠纷复杂、涉及职工多达37.8万人。此轮改革共投入成本几十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近10亿。
厂办大集体是指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为安置下乡返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由国有企业批准、资助兴办的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鞍钢是新中国第一个恢复建设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其厂办大集体曾经为增加就业和发展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厂办大集体产权不清、体制不顺等先天不足的矛盾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越来越多的厂办大集体企业经营发展陷入困境,大量集体职工离岗失业、生活困难,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矛盾突出。鞍钢身在经济发展遇阻的东北地区,这方面问题尤为凸显,厂办大集团改革变得愈加必要。
2011年4月18日,在总结东北部分地区和央企试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明确通过厂办大集体改革,“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其后,从中央至地方相继出台了多部文件,明确厂办大集体改革的目标、任务、实施方式、完成时间,对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成为指导厂办大集体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
但由于历史沿革长、积累问题多、矛盾纠纷复杂,以及厂办大集体本身的资金问题,鞍钢的集改一直未能全面实施,直到2020年。
按照改革方案,厂办大集体企业依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或进行重组改制,或进行清算注销,或进行破产清算。
根据鞍山市相关领导介绍,改制后,鞍山将以划转优质企业为基础,组建鞍山冶金产业链集团,保持划转企业与鞍钢的配套供应关系。鞍山计划依托这些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冶金产业链供应链,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钢铁产业链供应链基地。此外,鞍钢与鞍山市委市政府还通过协议方式,明确地企双方支持改制企业发展的总体原则、实施路径、推动方式和长效保障机制。
对于15.2万鞍钢厂办大集体员工来说,在解决了医保和养老保险欠费、续接等问题后,这场改革更意味着一场集体的作别。
2020年10月27日,在想了两周之后,鞍钢附企退休人员周芳来到一处集改协议签约办公室。在簇拥着的人群中,她很快签下了一份《和解协议书》。自此,周芳从名义和实质上都不再属于厂办大集体的人员。
周芳所在的集体企业是机械厂,和她同来签约的还有很多这个厂的职工。一份协议让早在二十年前就解散的人们重新聚到了一起,但签完这份文件之后,他们很快再次各奔东西。
此时整个鞍钢厂办大集体的集改和解协议签约已经进行到了第18天。全市300多个签约点,500多家集体企业,每天数千人都在陆陆续续地前往签约点签约。在周芳签约之前,她听说,她所在的单位已经就剩三个人没有签了。
这是一份为解决双方劳动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的所有安排和约定。根据协议,双方将无条件遵守,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2020年10月10日,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的重要环节——职工签署《和解协议书》工作正式启动,此后十多万人的签约规模迅速拉开。根据鞍钢集改系统的统计,到10月17日,也就是一周之后,鞍钢附企公司直管单位职工签署人员达到41873人。再两天之后,高达10.86万名大集体职工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及配套协议。
签约启动两个月之后,2020年12月23日,鞍钢与鞍山市签订《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制企业股权无偿划转协议》,110多户实施重组改制的企业股权正式划转鞍山市,累计安置集体企业职工和集体退休人员15.2万人,完成率99.56%,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由此基本完成。
周芳现在退休在家。当年她从事的是有害健康工种,根据规定,年满45周岁即可退休。不过,她所在的机械厂,早在上个世纪末,也即20年前就已停产,彼时周芳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从此周芳和厂里的员工一道,待业回家,没有再回过工厂。
周芳并不清楚自己的单位在这次集改过后是否还会存在。根据集改的方案,对于那些没有生存能力或持续发展能力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将实施清算注销。对于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的厂办大集体企业,依法申请破产清算。只有那些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质量较好、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实施改制或重组改制,使改制后企业成为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签约数天之后,根据和解协议,周芳符合当年的独生子女政策,予以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除此之外,周芳的养老保险支付渠道不变,医疗保险则由主办国企和个人分别承担。
“15.2万人,还剩下601人,昨天还在做思想工作。”12月29日,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鞍钢集团党委副书记栗宝卿告诉经济观察报。
这15.2万人,在职的4.5万人,退休的10.7万人,这“在职”的4.5万人中,在岗的是1.2万人,下岗的3.3万人。这最后一批人成分复杂,有失联的,有的尚在国外。
十几万人的签约,准备工作是冗繁复杂的。根据鞍钢方面的表述,“鞍钢附企公司精心准备,统筹协调,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耐心做好材料准备、现场布置、政策解答、思想引导、协议签署、上门服务等各项工作。”
鞍山市相关委局办则派出高效精干队伍为《和解协议书》签署提供保障。根据鞍钢方面的介绍,鞍钢集团六个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平台、247个签署工作点共投入3000多名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夜以继日进行材料准备、现场布置、思想引导、政策解答和上门服务等工作,不讲条件、不辞辛苦地克服诸多困难,以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推进《和解协议》的签署工作。”
以鞍钢矿业为例,为保证进度,鞍钢矿业附企公司按照领导包保单位制度进行分片包保,每名领导负责包保2-5家二级公司和直属单位。职能部门分别负责2-3家二级公司和直属单位,同时根据各签订点工作人员力量情况,分别派驻1-5名职能部室工作人员。
据了解,鞍钢厂办大集体是多年想要解决而未能解决的历史难题:规模大、地域分布集中,多数附企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此外,职工生活困难、社会保障历史欠账大,职工诉求多。
根据集改的方案,15.2万人大致分为5类:继续上岗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法五、30年工龄”等托管人员;残疾人、工伤职工等特殊群体;退休人员。不同类别的员工会签署不同的协议。截至目前,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已经基本解决了养老保险欠费、医保和社会保险接续等难题。除去资金上的支撑,鞍钢与地方政府一共为相关人员提供了1591个再就业岗位。
这是一项颇为浩大的工程。在改革过程中,鞍钢和鞍山市专门成立了地企联合领导小组,鞍钢和鞍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改革综合组、人员交接组、职工安置组等11个专项工作组。
为保障此次集改的顺利实施,鞍钢先后召开了10次集团党委常委会、74次集团党委书记专题会,“对改革工作把关定向,反复完善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不断凝聚改革共识。干部冲锋在前,鞍钢各级领导干部既挂帅又出征,系统研究政策、带队汇报沟通、深入一线调研、及时解决问题、牵头实行包保,抓好每一项关键工作。”《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9]20号)要求,“确保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鞍钢方面介绍,鞍钢集改是多年想要解决而未能解决的历史难题。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当时推进改革,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实施。如今职工觉得社保医保没着落,也希望能解决这些事。
在鞍钢相关人士看来,这次十几万人的集改过程可以形容为“呕心沥血”,这其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堪称浩大。这可能是近30年来央企单体最大规模的一次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
上述人士总结说:“省市党委政府给予支持,协同解决历史难题,依法解决社保历史欠费和养老保险接续路径,按原有政策接续医疗、工伤保险和补缴失业保险。将改制企业股权无偿划转属地政府,由地方政府托管‘法五、30年工龄’职工和工伤职工。协同支持改制企业发展,与地方政府共同签订了《解决鞍钢历史遗留问题框架协议》及系列分项协议,推动改革支持政策落地落实,确保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一次性彻底分离,改革工作不留尾巴。”
在2020年11月领到了2000元独生子女补助,以及解决了社保、医保续接的问题后,周芳从身份上将不再与厂办大集体产生关联。
像周芳这样的大集体职工,对集改整体上持支持的态度。曾经的工厂早已名存实亡,医保和养老保险能够解决,也是她愿意看到的事情。
据介绍说,鞍钢厂办大集体存在的问题是40多年来逐步形成的,历史沿革长,积累问题多。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摆在集改面前的最紧迫、最主要的任务,也是此次改革中成本最高的一项。
根据鞍钢方面透露,此轮改革共计投入成本几十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近10亿。
对于改革成本的承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规范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111号)明确,“厂办大集体改革所需费用首先应当以集体净资产或者有效资产支付,不足部分除按照规定争取财政补助外,主办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关于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16]249号)明确,“厂办大集体改革具体操作和成本承担的责任主体是厂办大集体。”“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偿还拖欠职工的各类债务等改革成本应当由厂办大集体资产承担。”
而对于主办国有企业在改革中的主要责任,《关于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16]249号)明确,“主办国有企业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无偿划拨厂办大集体长期使用的本企业固定资产、豁免厂办大集体欠本企业的债务、妥善处理已与本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厂办大集体在职职工、适当补助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费用等方式,支持厂办大集体改革。”
摆在面前的现实是,改革势在必行,集体企业净资产却整体为负,无力承担改革的成本。鞍钢厂办大集体规模大、地域分布集中。其中,近90%的企业和人员集中在辽宁鞍山地区。资产质量差、企业经营困难。根据介绍,577户企业中约290户维持生产经营、280多户停产半停产,整体净资产约-31亿元,已资不抵债。职工生活困难、社会保障历史欠账大。下岗职工占在职职工总数的70%,养老保险历史欠费多。职工诉求多。在中央、省市政府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的基础上,鞍钢还需要筹措几十亿元的改革资金给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补缴失业保险等。
12月23日,伴随《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制企业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签订,110多户实施重组改制的企业股权正式划转鞍山市,同时,两个多月的时间内,15.2万集体企业职工和集体退休人员完成和解协议签约,完成率99.56%,加之此前已经完成的22.5万退休职工的社会化改革,总计涉及37.8万人。这标志着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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