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操作程序
1.组织厂改政策培训。
2.清算审计。重点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的企业资产、债务等情况进行审计。
3.确认工伤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改革市地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伤保险关系处理的政策规定,由主办单位负责,组织集体企业整理上报相关资料,对老工伤人员进行确认、鉴定。
4.制定企业改革相关方案。由主办单位负责,组织集体企业制定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资产处置和债务处理方案。“三无”企业可将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债务处理方案合并为一个方案。
5.民主审议方案。各主办单位组织所属集体企业履行民主程序审议企业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资产处置和债务处理方案等重大事项,并形成决议。
6.呈报审批方案。按照黑龙江省和属地厂办大集体改革政策规定,逐级呈报审批企业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资产处置和债务处理方案。
7.处置企业资产。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政策和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主办单位组织集体企业对其自有资产依法合规进行处置。
8.处置企业债务。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办单位组织集体企业妥善处理各类债务。
9.申请改革补助资金(借款)。主办单位组织集体企业严格履行工作程序,申请改革补助资金(借款)。
10.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欠费核销。主办单位组织集体企业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做好未参保人员补保、养老保险欠费核销资格认定和核销资金申请、审批工作。
11.处理劳动关系。主办单位组织集体企业办理在职职工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发放、职工档案托管等工作。重组改制企业与职工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办理劳动合同变更。
12.处理社会保险关系。主办单位组织集体企业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妥善处理其他社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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