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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办大集体改革核心在职工安置

发布时间:2011年4月20日  来源:中国集体企业改革与管理研究网
 

【事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201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用3年至5年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中广网北京3月24日消息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丁兆林作如下点评:

丁兆林:厂办大集体是指由国有企业兴办的,以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由主办企业委派领导参与生产经营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的国有企业在脱困改革后重新焕发了活力,但厂办大集体并没有完全享受到国有企业脱困改制的一些特殊政策,改革而言相对滞后,厂办大集体同其关联的国有企业之间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竞争力弱等问题日益突出,大量企业停产、职工失业,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核心问题在与如何解决职工的安置、谁来承担改革成本已经成为改革的最大难题。近几年中国国有企业经营收入提高、政府财政收入增多,较以往有更强的实力来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鞍钢的相关人士曾对媒体算了一笔账,如果这20多万人的安置包袱都让企业背着,一年每人1万元就是20亿元,每人5000元就是10个亿。

如果在十年前解决这个问题,肯定成本比现在低得多,因为当时的民营企业成为社会的热点,更多的人愿意下海,但现在民营企业不吃香了,国有企业重新成为强势力量对全社会都有吸引力,谁都想挤到国企中来,日子难过时让人来同舟共济,现在有钱了再让人出去会更困难,没有彻底的市场经济改革,难以真正地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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