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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厂办大集体依法破产案例

发布时间:2013年7月11日  来源:中国集体企业改革与管理研究网

 

 

一、企业基本情况

1983年,某国有企业为了解决家属子女就业和安置回城知识青年,提供了位于国有企业一角,比邻铁路的国有划拨土地,资助兴办了劳动服务公司。该劳动服务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均由主办厂派遣,主要为主办厂提供劳服产品和生产服务。曾为解决主办厂职工子女就业,促进主办厂的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对其支持越来越弱,企业负担重、冗员多、设备落后、产品老化、管理不善、竞争力弱等问题日益显现,1996年被迫停业,1998年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职工失业,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较大隐患。

截至2005年末,该劳动服务公司现有职工580人,其中在职职工500人,退休14人,正在办退休手续1人。企业账面资产173万元(主要是自建1000平方米厂房、陈旧设备、没有销路的库存商品),负债920万元(主要是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费、税金、其他债权人债务等),净资产为-747万元,资产负责率-531%。占用的主办国有划拨土地41592.4平方米,未计入企业资产。

二、改革方式的选择

该劳动服务公司已停产多年,产品无市场、资产质量差、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没有继续经营的可能。职工长期放假失业,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生活无保障,亟须通过改革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经过分析诊断,主办厂及劳动服务公司认为只有通过享受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政策才能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只有通过依法破产的形式,才能解决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使其与主办厂彻底分离。因此,选择了依法破产的改革方式。

三、改革程序

(一)破产清算主要程序

2008年7月25日该劳动服务公司向所在地法院申请依法破产,按《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指定了破产清算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按法律程序开展工作。

1、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对企业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对职工债务进行了核实。审计报告显示:企业负债总额1193.1万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71.9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672.2万元,拖欠职工为企业垫付养老保险费292.1万元,拖欠税款62.5万元,其他债权人债权94.4万元。

2、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显示:企业资产总额80万元(主要为陈旧破损厂房、设备)。

3、制定企业破产清算报告和财产分配方案。破产企业财产80万元,用于支付优先支付的费用93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及养老保险费1036.2万元、拖欠税款62.5万元、其他债权人债权94.4万元。由于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需优先支付的费用和安置职工的费用,拖欠的税款和其他债权人债务不予清偿。需优先支付费用不足部分及职工安置费用另行通过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政策及占用主办厂土地变现解决。

4、召开债权人大会审议破产清算报告和财产分配方案。

5、按照法院裁定组织资产变现。采取代开拍卖方式,破产财产实际变现80万元。

6、按照法院裁定进行财产分配。

(二)参加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主要程序

1、提出参加试点申请。根据国务院国函[2005]88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改革政策要求,该劳动服务公司向当地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办公室申请参加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经当地试点办找准,该劳动服务公司成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企业。

2、制定企业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该劳动服务公司会同主办厂制定了《企业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分别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按照有关规定将《企业改革方案》报经主办厂主管部门批准,将《职工安置方案》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4、申请补助资金,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500名在职职工经济补偿共需544.2万元。按照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政策,解除在职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中央财政补助30%,省经财政补助30%,主办厂补助40%。

5、处置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按照国家政策,当厂办大集体企业安置职工费用不足时,可将其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依法出让,收益用于职工安置。主办厂和当地政策经予政策支持,对该劳动服务公司占用的土地挂牌出让,出让价款为600万元。依据所在地政策按照出让价款的80%返还企业用于安置职工,共计528万元。

6、利用当地政府社保政策妥善处理养老金保险问题。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672.2万元。其中拖欠养老保险本金292万元,滞纳金380.2万元。申请人社部门免收滞纳金。

按照当地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社保政策,企业拖欠的养老保险费由企业缴纳50%,其余50%由同级政府承债。利用政策后,企业须缴纳拖欠的社保费为146万元。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当地政府办理承债手续,将应缴纳的146万元养老保险费缴纳到社保经办机构。

7、合理分配土地出让收益,妥善处理企业拖欠职工债务。土地出让收益共计528万元,用于支付企业拖欠的养老保险费146万元,支付企业拖欠职工工资71.9万元,偿还职工为企业垫付养老保险费292.1万元后,剩余18万元支付企业破产须优先支付的费用不足部分13万元,最后剩余5万元用于支付不可预见费用。

四、改革成果评价

综观该劳动服务公司的改革过程,由于该企业选择了适合本企业实际的改革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效果。该企业通过参加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享受试点相关优惠政策,妥善解决了职工安置问题,维护了职工权益,保持了一方稳定,达到了改革预期目的。同时,该企业通过依法破产,不仅理清了企业债权债务关系,解决了企业债务问题,而且与主办厂做到了彻底分离,切实减轻了主办厂的负担,为主办厂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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