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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本重组遭遇绊脚石:厂办大集体企业剥离成难题

发布时间:2011年4月20日  来源:中国集体企业改革与管理研究网
 

鞍钢集团(下称鞍钢)和辽宁本溪钢铁集团(下称本钢)计划在2010年底实现实质性重组的计划,再度遇阻。

近日,一位接近鞍本重组小组的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鞍钢、本钢重组的主要障碍是大集体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其他问题均基本获得共识,“税收等问题已不是问题。”

本钢集团一位离休高管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剥离问题,是本钢向国资委反映的惟一问题。”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鞍钢和本钢的大集体企业总共有约21万员工,并不享有并轨安排工作的政策。

受制于职工安置

据本报记者了解,鞍本重组原本遇到税收、职工安置、高管安排等一系列问题,目前,经过多年努力,税收和高管安排等问题已解决,而职工安置问题则成为鞍本重组的最大障碍。

鞍本联合重组是辽宁省多年的愿望。早在1997年有关部门就提出了鞍本重组的设想。随后时任辽宁省省长的薄熙来提出将鞍本两大钢厂及抚顺特钢、大连钢铁重组的计划,但这一计划因各种困难于2001年搁置。

到了2005年,随着国家钢铁产业政策的出炉,以及国际竞争加剧,鞍本重组再度被提起,并于2005年8月16日在沈阳挂牌成立鞍本钢铁集团。

目前,两家企业虽然在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市场、统一报表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财务和销售等方面也进行了一定程度合并,但一直没有进行资产方面的实质重组。

2010年6月底,鞍钢集团总经理张晓刚对本报记者表示,“鞍本走在一起应该在2010年底实现。”

本报记者从鞍钢和本钢也获悉,2010年,停滞一段时间的鞍本重组再度被提及,但由于各方就职工安置问题未达成一致,重组目前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鞍本重组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并非易事,厂办大集体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且长期未能妥善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大“顽疾”。

以本钢为例,本钢有大集体企业职工近5万人,已下岗职工有4万人,资产达25亿元,对银行负债就有24亿元。此外,这些大集体企业还欠缴各类保险费近4亿元、各种内债6亿多元、其他外债近7亿元。

在职工安排上,鞍钢的包袱更重。目前,鞍钢大集体职工多达16万人,是钢铁主业在岗职工的四倍。

本报记者在鞍山采访了解到,鞍山是典型的“以钢立市”,鞍钢甚至有自己的牛奶厂、供暖厂。即使在钢铁业最不景气的时候,为保证鞍山市民正常生活,哪怕一根钢材都卖不出去,鞍钢也不能停产。

上述接近鞍本重组的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20多万大集体职工安置方案不解决,两家公司就不可能联合。

而中央是否愿意为鞍本职工安置埋单,决定鞍本重组能否顺利推进。

鞍钢一位内部管理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将解决20多万大集体职工问题的包袱全部甩给辽宁省政府和鞍钢,“这显然不合理,中央要承担一部分”。

上述人士算了一笔账,如果这20多万人的安置包袱都让企业背着,一年每人1万元就是20亿元,每人5000元就是10个亿,“企业迟早要背垮”。

然而,国资委方面对此也颇犯难。一位国资委官员曾开玩笑一般地形容,鞍钢和本钢重组,“走了一个小要饭的,又来了一个大要饭的”。

争议安置方案

对大集体职工安置问题,鞍山市委书记李英杰曾提出一个基本的设想:中央、省、市、企业(鞍本)四家一起“抬”。“抬”,就是指政策和资金。

 

虽然辽宁省作为国务院率先进行社会保障改革的试点省,中央在资金上给了不小的支持。但这仅限于国企职工,对于众多的大集体职工的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问题,却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

为支持鞍本重组,2005年年底,国资委还将鞍钢列为我国首批厂办大集体改制试点企业,目标是“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376户企业改制任务”。

上述消息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中央有关部门曾建议鞍钢、本钢根据“谁家的孩子谁抱”的原则,按比例出资支付改革成本。但由于包袱过重,本钢和鞍钢均拒绝“抱自己孩子”。

“这其中有多方博弈,本钢和鞍钢愿意重组已不在话下,辽宁省政府和国资委的博弈最明显。”上述人士表示。

国企改革的顽疾

原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国有企业改革“能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深层次历史遗留问题”。

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就是国企改革的顽疾,堪称“国企体制攻坚最后一块硬骨头”,甚至成为一些国有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

据本报记者了解,由于历史原因,厂办大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非常复杂,理清企业的资产关系十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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