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国防工交城建工会
2005年11月,国务院以国函[2005]88号文对由财政部、国资委、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出的《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了批复,厂办大集体问题的解决看到了光明,集体企业职工也体会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国函[2005]88号文下发至今,已近两年,在沈阳市的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转制仍没有进入实质性操作,企业和职工思想十分活跃,反应强烈,逆反心理增强,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为此,我们对全市7家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现状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沈阳市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基本情况
沈阳市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是上世纪70年代末为安置军工企业职工配偶、军工企业职工子女、下乡返城知识青年和社会待业青年而创办的安置型企业,它依附于主办国有军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主办国有军工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和劳务服务,在计划经济时代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过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及国有军工企业的改革,厂办大集体企业与主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务脱钩,自主生产经营。
沈阳市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有沈阳松陵实业总公司、沈阳黎明实业总公司、沈阳东机实业总公司、沈阳航天机械工业总公司、沈阳新光工业公司、606所工业公司、沈阳正兴印刷厂等7家,二级法人企业255个,在册职工总数13439人(含残疾职工580人),退休职工7608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0元。
二、沈阳市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存在的困难、问题
1、企业经营状况差,职工大量离岗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国有军工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厂办大集体企业产权不清、机制不灵活、规模小、设备陈旧、冗员多、经济实力差、设备落后、人员技术素质差、生产手段落后、没有定型产品等矛盾日益突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市场日益畏缩、经济下滑、经营艰难,大量企业亏损,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三无企业”也随之出现,职工大量离岗滞留社会。
沈阳市7家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的255个二级法人企业中,现在能正常生产的企业有个83个,占企业总数的32.5%;半停产的企业有38个,占企业总数的15%;完全停产的企业有134个,占企业总数的52.5%。职工总数13439人,在岗职工4052人,占职工总数的30.2%;离岗职工9387人,占职工总数的69.8%。
以沈阳新光工业公司和松陵实业总公司为例,沈阳新光工业公司直属二级法人企业24个,现在能正常生产的企业有6个,占企业总数的25%;半停产的企业有5个,占企业总数的20.8%;完全停产的企业有13个,占企业总数的54.2%。公司在册职工1538人,在岗职工393人,占公司在册职工总数的25.6%;离岗职工1145人,占公司在册职工总数的74.4%。
松陵实业总公司直属二级法人企业73个。现在能正常生产的企业有22家,占企业总数的30%;半停产的企业有36家,占企业总数的49%;完全停产的企业有15家,占企业总数的21%。公司在册职工3760人,在岗1398人,退休职工1293人,离岗职工1043人,辞职离岗2000多人。
2、历史陈欠多,债务数额大
沈阳市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自上世纪90年代生产经营脱离主办企业开始至今,大部分企业逐年亏损、停产,职工工资支付没有保障,职工的“三险一金”
无能力缴纳,职工有病住院的医疗费没有报销来源,职工正常的冬季取暖费也无法保证,银行贷款还不上,外债增加等等,日积月累,内欠、外债数额巨大。
沈阳市7家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自1993年以来拖欠职工工资22328.1万元,欠职工取暖费2775万元,欠职工医药费1127.1万元,欠职工集资款1540万元,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银行和外债48587.9万元,累计76358.1万元。
以松陵实业总公司为例,自1993年以来拖欠职工工资1028万元,取暖费187万元,医药费147万元,集资款193万元,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银行和外债12818万元,累计14373万元。
3、职工生活困难,就医难
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活源少,效益差,导致在岗职工工资低(职工月平均工资520元),时常不能按时开工资,离岗职工收入基本没有保障,企业未为大部分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有的职工即使入了医疗保险,也因企业缴费不及时而停保。由于物价上涨快,药价、医疗费用昂贵,学费逐年上涨等因素,职工的生活水平逐年下降,生活质量每况愈下,生活困难、有病看不起、子女上学难等弱势群体地位日益突出。
沈阳市7家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有低保边缘户1107家,低保户332家,大重病职工814人。
以松陵实业总公司为例,1398名在岗职工月收入工资在500元左右,不能按时发放,时常拖欠,拖欠时间有时达到一年之久;1043名下岗职工中大部分连生活费都难以领到;有近1100名职工企业未给办理医疗保险,有的职工即使办理了医疗保险,也因企业不能续缴费用而停保。目前全公司有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达500余户,有重病户、大病户、常年病重户200余户。
4、职工思想活跃,不稳定因素与日俱增
2005年11月,国函88号文的下发,及黑龙江、吉林两省相继出台了集体企业改革转制实施细则,集体企业要转制的信息已根植于集体企业职工的头脑之中,他们认为集体企业改革转制已成大势所趋,不可逆转。但是省、市在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转制方面未见动作,企业“等、靠、要”,职工焦虑、思想活跃,矛盾暴露,不稳定因素与日俱增。
以松陵实业总公司为例,当前部分企业法人认为反正要转制,工作上不积极、不主动、没有创新思路,没有发展动力,等转制、靠主管部门,要政策待遇,比较消极。60%的职工对转制的意义目的明确,认识清楚,积极支持转制;35%的职工对转制焦虑不安,悲观失望,感到恐惧和失落,怕失业丢掉饭碗。有近2000人长期放假或没有岗位挂靠在企业而从事其他职业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辞职人员,他们心态极不平衡,认为自己的处境是企业造成的,对企业心怀不满,经常到企业上访,为自己讨说法、要待遇。总的来说,职工的思想状态可归纳为“三早、三盼、三怕”。三早是:早改制成为试点单位;早得实惠得到经济补偿;早上新位岗,解除后顾之忧。三盼是:盼政府早运作改革转制;盼政府出台好政策,改革转制顺利进行;盼工会组织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怕是:怕经济补偿太低;怕再就业难;怕切身利益被个别人乘机侵犯。
三、对策及建议
1、省、市政府尽快出台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实施细则,尽早完成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革转制。
当前如何妥善解决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转制和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是一个社会的突出问题,关系到军工企业的转制,关系到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的发展和前途,关系到职工队伍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建议省、市政府尽早研究出台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转制实施细则,为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转制尽快进行实质操作提供政策依据,使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早日完成改革转制,合理安置职工,减少改革转制成本,甩掉历史包袱,实现轻装上阵,加速发展。
2、地方政府在职工的养老、医疗等保障方面提供政策性支持,妥善解决好职工的后顾之忧。
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拖欠职工养老、医疗保险金等问题比较突出,职工对养老、医疗等保障等方面极为关心,惧怕退休、生病无保障。因此建议地方政府在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职工的养老、医疗等保障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妥善解决好职工的后顾之忧。
3、地方政府广开就业渠道,为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支持及岗位。
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是安置型企业,职工文化素质低,所从事的工作技术含量低,现在年龄大部分在40-50岁。在企业的改革转制后,必将有大量的职工流向社会,他们自身现状再就业困难重重。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建议地方政府整合社会力量,为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进行再就业技能培训,同时开发公益岗位,为他们提供机会,使他们尽快的有岗位、再就业。
4、军工企业厂办大集体工会协助党政针对企业的改革转制,做好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挥维护职能,助推企业改革转制。
厂办大集企业工会要深入职工群众(包括下岗职工、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辞职职工)之中,宣传企业改革转制的目的意义,引导职工群众理解支持企业的改革转制;把职工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利益和权益问题,及时反馈企业党、政,为企业党、政解决问题出谋划策,把问题和矛盾处理好,稳定好职工队伍,助推企业改革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