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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集体企业到底该归谁?

发布时间:2011年4月20日  来源:中国集体企业改革与管理研究网
 

北京艺苑美术服务中心成立于1984年11月,是一家有700万元注册资金的集体企业。

日前,因经营管理权问题引起的风波成了艺苑中心职工们关注的焦点。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不久前,艺苑中心原法人代表、总经理、著名油画家刘迅被20年前的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文联免去一切职务,市文联自行任命了艺苑中心新的总经理和法人代表,并获得了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局的核准登记。

今年2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受理了刘迅诉北京市东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违法为北京市文联及现艺苑中心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及相关手续的行政诉讼案。

不久,法院又受理了北京市文联新近委派的该中心总经理请求法院判决刘迅等原中心职工腾退属于中心的办公室并归还中心公章及全部财务资料的民事纠纷案。一据了解,1985年,在北京市文联的支持下,以北京市文联31幅藏画的评估价20万元作为“验资”资金,刘迅注册了北京艺苑中心,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从那时起,他一直担任这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及总经理。

职工刘白平对记者说,艺苑中心注册时,31幅藏画虽然作为“验资”出现在注册过程中,但这些画实际上从来没有离开过藏画地点,也没被中心占用,只是在艺苑中心注册时担了一个虚名。艺苑中心多年来通过自筹资金,逐步发展到今天。

1989年,中央及国务院相继下发了一系列要求“政企分离”、“严禁党政机关及社会团体经商办企业”的文件后,本就与艺苑中心没有什么关系的市文联向北京市有关部门分别发函,说明艺苑中心已与本单位脱钩,并说艺苑中心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并将这个情况在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局备了案。

1991年,在艺苑中心全体职工的努力下,经多方运作,中心与外资企业在北京王府井大街建起了一座五星级标准的皇冠假日饭店。

2001年6月22日,北京市华颂会计师事务所对艺苑中心资产作出审计,结果是其所有注册资金“全部由企业自有资金形成”。

2001年7月23日,北京市文联再次为艺苑中心出具证明,明确文联已与中心脱钩,双方无隶属关系,承认“艺苑中心的注册资金全部属于自筹”。

然而,自2004年6月起,北京市文联开始通过各种方式主张对中心拥有“投资者权利”,要入主该中心。去年11月18日,市文联正式向艺苑中心发文,称根据文联党组决定,免去刘迅法人代表及总经理职务,同时任命了新的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2004年11月24日,在市文联申请下,北京市东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艺苑中心发出了限期收缴《营业执照》通知,变更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此事发生后,引起中心全体职工的强烈不满。职工为此三次召开职工大会,作出刘迅继续为中心法人代表,担任总经理职务的决定,委托刘迅通过法律诉讼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二2005年4月4日,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对这家企业因管理权纠纷产生的诉讼进行了认真的分析。

他们认为,艺苑中心的企业性质既然是集体所有制,根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其负责人就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北京市文联无权自己作出任免决定。

专家们认为,从登记部门的营业执照看,艺苑中心的企业性质(自1985年起)一直都是集体所有制企业。虽然艺苑中心设立之初,按照当时政策的要求,由北京市文联作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且由北京市文联以31幅名画折价20多万元人民币作为艺苑中心的注册资本,但是,艺苑中心从未占有、使用过这批名画并从中收益。北京市文联出具的证明也明确表示了这一点。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八条规定: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第九条规定: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现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择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三

对于艺苑中心与北京市文联的关系,北京市文联有不同的解释。市文联负责人对媒体说,艺苑中心挂靠北京市文联,化身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戴上这个帽子,是当时的形势决定的。市文联认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应该是企业员工出资,但艺苑中心的出资不是个人的,文联还借给过中心5万元的流动资金。市文联所以作出免去刘迅职务的决定,是因为市文联是艺苑中心的出资人。

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方,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局认为,艺苑中心自1991年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从未进行过企业变更登记,也未到登记机关办理与主管单位脱钩的手续,因此工商部门认定主管部门与艺苑中心的投资关系还存在,而且市文联新任命的法人代表来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时,“申请材料、证件齐备、有效”。

应松年等法律专家认为,1986年以来,国家已有关于“政企分离”、严禁党政机关及社会团体经商办企业的相关政策,北京市文联即使作为艺苑中心的“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规定,也无权任命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人代表。北京市文联以党组名义发文免去刘迅艺苑中心总经理兼法人代表职务的做法,应该认定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而东城区工商局公告作废艺苑中心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艺苑中心企业法人代表的行为则缺乏法律依据。

围绕北京艺苑美术服务中心产权发生的纠纷已愈演愈烈。艺苑中心职工刘白平对记者说:“20年来,艺苑中心从无到有,是刘迅带领职工把这家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一步步发展到今天的。”一些职工告诉记者,艺苑中心的资产是集体的,凭什么市文联想任命谁就任命谁,不尊重职工的意见。打这起官司刘迅根本不是为了钱,他是要为艺苑中心的全体职工讨个公道。不久前,刘迅先生将自己收藏的作品无偿捐献给了国家,如果用钱来衡量,其价值远高于艺苑中心资产。

职工们期待法律能给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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