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 
 
	 
 
	 
 
	 培字〔2015〕29号 
 
	 
 
	 
 
	 
 
	关于举办“国企改革‘1+N’新政解读及方案设计与实施 
 
	疑难问题处理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是本轮国企改革顶层设计“1+N”文件体系中的总体方案“1”,而围绕落实“1”的多个配套文件“N”近期将陆续出台。 
 
	为帮助有关单位熟悉改革新政,掌握改革实施的思路与方法,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决定近期分别在厦门、北京、昆明、海口举办“国企改革‘1+N’新政解读及方案设计与实施疑难问题处理研修班”,并委托中集研、北京产学联合企业管理中心承办。报名咨询电话:010-65707841、65705829。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专题一:新时期深化国企改革推进策略与政策导向解析 
 
	专题二:新时期深化国企改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解读 
 
	专题三: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产权多元化改革操作问题处理 
 
	专题四:深化国企改革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疑难问题处理 
 
	二、主讲专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国资委、人社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国企改革主管部门领导与国企改革专家。 
 
	三、参加对象 
 
	各级国有企业及出资企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三总师、董(监)事会成员总助、董秘及战略、规划、企管、资产、财务、人资、法律、工会等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各级国资、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审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负责人。 
 
	四、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2015年11月6日-9日(11月6日报到),厦门 
 
	第二期:2015年11月20日-23日(11月20日报到),北京 
 
	第三期:2015年12月11日-14日(12月11日报到),昆明 
 
	第四期:2016年1月15日-18日(1月15日报到),海口 
 
	五、研修方式与报名办法 
 
	研修班重点采用“政策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经考核合格者,可颁发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专业能力证书》。请逐项填写报名回执表并传真至会务处,会务处将于开班前五天发送报到通知,告知具体日程安排。培训费:3200元/人(含研修费、讲义费,不含证书费)。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咨询电话(兼传真):010-65707841、65705829,联系人:景耘、袁敬华。 
 
	六、推荐资料:会务组将于2015年10月底全新推出《新时期深化国企改革政策与操作解析》。本套资料将填补该领域专业书籍的空白,可作为国企《深化改革内部宣传手册》蓝本,本套资料共2本,售价:880元/套: 
 
	(一)《新时期国企改革政策法规汇编》,文件来源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改委、国资委、财政部、人社部与各地方政府部门、行业。文件内容涉及:新一轮国企改革工作程序及责任分解、公司治理、混合所有制、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债务处理、改制分立、关闭破产、职工安置、补偿金、土地使用、财务处理。 
 
	(二)《新时期国企改革与发展疑难问题、操作技巧与案例分析》,共四个专题: 
 
	1、国家发改委、国资委、人社部等对深化国企改革政策与操作问题权威解读;2、新一轮改革重点问题(如国企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薪酬分配、公司治理创新与管控体系建设)及应对策略解析;3、改革方案设计及范本;4、改革案例分析。 
 
	七、内训、方案制定与实施辅导服务: 
 
	1、内训服务(3万元/天):权威专家培训答疑;量身定制《深化国企改革项目建议书》,为改革提供具体工作思路,并解答主要疑难问题;内训结束后提供30天电话咨询服务。 
 
	2、深化国企改革方案制定与实施辅导服务:全面摸底调查、编制宣传手册、改革方式选择及优化、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制定股权设计方案、制定资产债务处置方案、改革全程实施辅导等。降低国企改革的法律风险,稳妥推进改革。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 
 
	二0一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 
 
	 
 
	“国企改革‘1+N’新政解读及方案设计研修班”网络报名回执表 
 
	
		
			
				| 
					 
						单位名称 
					 
				 | 
				
					 
						  
					 
				 | 
			 
			
				| 
					 
						通信地址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 
				
					 
						电话 
					 
				 | 
				
					 
						  
					 
				 | 
				
					 
						传 真 
					 
				 | 
				
					 
						  
					 
				 | 
			 
			
				| 
					 
						代表姓名 
					 
				 | 
				
					 
						性别 
					 
				 | 
				
					 
						部门、职务 
					 
				 | 
				
					 
						参加期次 
					 
				 | 
				
					 
						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发讲义用) 
					 
				 | 
			 
			
				| 
					 
						  
					 
				 | 
				
					 
						  
					 
				 | 
				
					 
						  
					 
				 | 
				
					 
						第   期 
					 
				 | 
				
					 
						  
					 
				 | 
			 
			
				| 
					 
						  
					 
				 | 
				
					 
						  
					 
				 | 
				
					 
						  
					 
				 | 
				
					 
						第   期 
					 
				 | 
				
					 
						  
					 
				 | 
			 
			
				| 
					 
						  
					 
				 | 
				
					 
						  
					 
				 | 
				
					 
						  
					 
				 | 
				
					 
						第   期 
					 
				 | 
				
					 
						  
					 
				 | 
			 
			
				| 
					 
						  
					 
				 | 
				
					 
						  
					 
				 | 
				
					 
						  
					 
				 | 
				
					 
						第   期 
					 
				 | 
				
					 
						  
					 
				 | 
			 
			
				| 
					 
						  
					 
				 | 
				
					 
						  
					 
				 | 
				
					 
						  
					 
				 | 
				
					 
						第   期 
					 
				 | 
				
					 
						  
					 
				 | 
			 
			
				| 
					 
						  
					 
				 | 
				
					 
						  
					 
				 | 
				
					 
						  
					 
				 | 
				
					 
						第   期 
					 
				 | 
				
					 
						  
					 
				 | 
			 
			
				| 
					 
						  
					 
				 | 
				
					 
						  
					 
				 | 
				
					 
						  
					 
				 | 
				
					 
						第   期 
					 
				 | 
				
					 
						  
					 
				 | 
			 
			
				| 
					 
						  
					 
				 | 
				
					 
						  
					 
				 | 
				
					 
						  
					 
				 | 
				
					 
						第   期 
					 
				 | 
				
					 
						  
					 
				 | 
			 
			
				| 
					 
						参会单位盖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预订项目:1.资料:购买    套。2.住宿:双人房    间,单人房    间。3.考证:□是,□否。 
					 
				 | 
			 
			
				| 
					 
						交费方式:口报到时交纳,口提前电汇至承办单位:户名:北京产学联合企业管理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账号:4039200001819100096227。 
					 
				 | 
			 
			
				| 
					 
						备注:1、请逐项填写此表后传真至:010-65707841或65705829,收件人:景耘; 
					 
					
						2、若报名人数较多,可复制此表,或制作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yjhitc@163.com。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