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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办大集体剥离改制(清算)政策与操作解析

发布时间:2012年5月4日  来源:中国集体企业改革与管理研究网
 

2012年是厂办大集体改革高峰年!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后,有关部委、地方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以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一、厂办大集体改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国办发[2011]18号、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国资分配[2007]891号、国资分配[2003]21号、劳社部发[2003]21号、国资发产权[2004]9号、国资发分配[2005]250号、总工发[2005]50号、财税[2001]157号、劳部发[1994]481号;以及省、市及主办企业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等。

二、资产处置主要依据:财企[2002]313号、财企[2005]12号

三、经济补偿金标准: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3、34、40、46条等)、88号文、18号文、国资分配[2003]21号、劳社部发[2003]21号文、国资发分配[2005]250号等文件的要求。注:合理确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标准,对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对于政策规定不够明确的,要充分照顾到左邻右舍,避免相互攀比和差距过大等现象。

四、湖北、陕西、河南等多地陆续出台厂办大集体改革配套文件,要求今年内基本完成改革。专家建议:细则出台后,操作弹性空间小,企业应主动“抢跑”,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早改早发展!

五、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5月6日印发《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53号),要求各央企统筹考虑职工安置、社保接续、资产处置等问题,周密制订改革方案,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8月23日又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规范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111号),进一步明确了央企支持厂办大集体改革成本处理问题。

六、财政部于5月21日印发《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11]114号),针对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下放企业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按补助金额的70%的比例预拨补助资金。8月23日又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11]231号),对盈、亏企业支付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予以量化和区别处理。

七、厂办大集体改制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主营业务、人员状况、财务状况、近年来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组织结构等方面;(2)改制的形式、目标及原则;(3)人员安置:具体的人员安置办法、安置费用的渠道等;(4)资产处置:处置的原则、资产状况、资产及债权债务的处理等;(5)新公司的组建及设立:股权结构设置的原则、股权设置的内容、职工持股、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等;(6)党工团等组织关系的移交(属地化原则);(7)企业改制后的发展前景(一般通过制定商业发展计划书来描述);(8)组织领导及实施步骤。注:上述改制方案包含了职工安置、资产处置、权债债务处理、股权结构的设置、职工持股等若干子方案。

八、厂办大集体改革过程中管理层风险规避:1、政治风险(别把自己改下来):有依据、走程序、择时机;2、法律风险(别把自己改进去):避免非法关联交易,在资产评估、债权债务处理、股权转让等环节避免国有资产流失;3、社会风险(别把自己改没了):职代会参与、循序渐进、换位思考、不能激化矛盾。

为了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掌握厂办大集体剥离改制操作实施技巧,圆满完成改革方案设计和实施工作,中集研、北京产学联合定于2012年9-2013年1月份分别在成都、长沙、昆明、沈阳、北京举办第二十三-二十七期“厂办大集体剥离改制(清算)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债务处理暨攀钢厂办大集体改制成功经验交流研讨班”。  

第二十三期:2012年9月7日-13日(9月7日报到),成都

第二十四期:2012年10月26日-11月1日(10月26日报到),长沙

第二十五期:2012年11月23日-29日(11月23日报到),昆明

第二十六期:2012年12月7日-13日(12月7日报到),沈阳

第二十七期:2013年1月18日-25日(1月8日报到),北京

 

此外,为填补集体企业改革类专业书籍空白,会务处于于近期第六次全新改版了《厂办大集体剥离改制政策与操作解析》学习资料,售价:680元/套,本套资料共2本:

(一)《集体企业改革与管理政策法规汇编》

文件来源于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劳动部、税务总局与各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其中,中央政策法规99个,地方配套文件71个,行业实施文件28个。文件内容涉及: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程序及责任分解、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债务处理、关闭破产、职工安置、补偿金、社保福利、再就业、土地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税收、财务处理、民主管理。

(二)《集体企业改革权威答疑、操作技巧与案例分析》

内容包括五个专题:

1、国资委对厂办大集体改制政策与操作问题答疑(分11个主题,采用一问一答式,解答153个厂办大集体改革的疑难问题);2、财政部对厂办大集体改革提案的答复(由财政部解答17个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政策支持、经费补助、改革成本、职工安置、配套政策等问题);3、最高人民法院就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问答,4、厂办大集体改革思路、方法与操作解析;5、共计30个集体企业改革(改制重组、破产关闭)案例分析;6、集体企业改革对策与建议。

请各单位组织安排人员参会。报名电话:010-65707841、65705829,联系人:景耘、袁敬华。了解最新改革动态,登录中集研网站:www.jtq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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