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举办了在哈中直省属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辅导会议。对全市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厂办大集体企业的相关人员就新出台的《关于落实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政策和操作办法的实施细则》(哈劳社发【2009】37号)文件进行专题讲解,受到与会人员的欢迎。
市国资委副巡视员胡淑芳到会并讲话,针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年底前力争完成符合条件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在哈中直省属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及主办企业和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对改制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职工充分了解,心中有数;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作用,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稳定大局,积极推进改革;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配合,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全年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会上市劳动局、财政局以及托管中心的有关同志,就哈劳社发[2009]37号文中所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制定、申报、职工身份认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再就业政策,经济补偿金审核,财政补助资金核拨,职工档案、退(离)休人员托管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及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了讲解和辅导,并就企业在改制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答疑。
目前,在哈中央省属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第一阶段的改制范围界定工作基本结束,正在进入职工身份认定和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阶段。通过对政策的指导和学习,特别是对退休人员医保预留等政策的调整和社保核销政策的进一步明确,企业对改制成本的支付和筹措更加清晰,也更便于操作。很多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都表示哈尔滨市从企业改革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的相关政策,切实解决了企业改制中的难题,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