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种形式推进改革。这次纳入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企业情况千差万别:企业的资产质量不同,生产经营状况不同,因此,改革的重点不同,改革的方式不同,改革成本筹措的渠道也不尽相同。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围绕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妥善安置职工、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这一核心,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确定改制方式。首先是明晰产权关系,使厂办大集体企业彻底与主办企业分离,可选择产权出售、改制重组、引资改造、债权转股权、分立改制、管理层收购和依法破产等不同方式,强力推进改革试点。要针对新情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特别要在招商改制,引进投资者,盘活企业资产,筹集改革成本,妥善安置职工,解决职工后顾之忧方面做深入细致的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省有关部门和哈尔滨市在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职工安置、转换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向支持国企改革那样支持厂办大集体改革,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题调研,针对试点推进中的难点、疑点,适时研究制定补充措施,妥善解决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出现的各种问题,迅速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要充分利用这次试点以及哈尔滨市已经出台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各项政策,妥善接续集体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妥善处置企业内欠债务。
(三)积极筹措改革成本。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这是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关键所在。过去国企改革筹措改革成本的好做法要继续沿用。要在资产变现、和解金融债务方面有新突破。同时,主办企业要切实承担主办的责任,帮助集体企业筹集改革成本。要充分利用好目前正在进行的清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政策,以补充一些改革成本。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利用债转股、和解职工债务等办法消化一块改革成本。要依政策切实把握好经济补偿金发放标准,努力做到“中央补助一块、省政府配套一块、主办企业筹集一块、集体企业出让一块”,千方百计筹措改革成本。
(四)妥善处置资产。处置厂办大集体资产,既涉及主办厂利益,又牵涉集体职工切身利益,是一项特别敏感,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集体企业改革的一个难点问题,一定要依据政策妥善处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于改制单位的财务、资产、债务、所有者权益进行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核对和清理,努力做到家底清晰、账物相符,要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在资产归属确认上,按照《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具体规定,努力做到“尊重历史、甄别归属、公开透明、规范程序”,妥善处理好集体企业使用、占用的主办国有企业的资产、土地等问题。采取整体或部分产权出售、股权转让等改革方式的企业,资产处置必须在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交易;采取其他改革方式的企业,也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权交割手续。
(五)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要维护好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进行广泛的改革政策宣传。要让职工群众了解和掌握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的政策内容。进一步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和审议权。企业改制方案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凡涉及职工安置方案和用于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事项,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要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认真做好职工经济补偿金计算,核准职工自然状况,分清类别界限,对准政策条款,做到准确无误;在职工入股、退养、退休等方面,充分尊重职工意愿,确保将有关政策落实到每名职工身上;要彻底清查拟改制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等个人款项,运用国家和省的解欠政策,予以偿还。
(六)依法规范推进改革。厂办大集体改革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和改革企业要严格执行政策,决不能乱开口子。杜绝解决了老问题,又引发新矛盾,造成相互攀比,人为地增大改革难度、增加改革成本的现象发生。提高改革的成功率。让改革成果得到职工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考验。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既要加快步伐,又要依法规范操作,做到规范改制程序、规范资产处置、规范债务处理、规范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不得超越权限和少数人说了算;不得以个人行为取代集体行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