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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底前完成清算收尾工作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5日  来源:中国集体企业改革与管理研究网

时至岁末,辽宁省国有企业改革又有新进展。近日,全省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已拨付到位,这说明辽宁省国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开始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介绍。

近年来,辽宁省一直着手研究全省国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着力破解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时必须破解的这道难题。去年,在进行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后,辽宁省制定了《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于今年36日正式印发。

政策层面的支持是厂办大集体改革稳妥推进的必要保证。省国资委等多个部门制定构建“1+8”政策体系,为改革工作提供系统的顶层设计。其中,《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1”,各部门根据企业性质界定、改革资产处置、财政补助资金、职工身份认定、职工安置等方面工作需要,出台8个配套文件。

大集体改革情况复杂,为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辽宁省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首先确定了沈阳、营口、辽阳3个市先期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531日,3个试点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方案全部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个试点城市的工作推进,为非试点市加快制定改革方案梳理了思路,提供了借鉴。89日和822日,省政府分别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11个非试点市改革工作方案,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厂办大集体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内容繁复,因此把工作做细,在精准上下功夫十分必要。5月底,省国资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委政法委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试点各市80余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就“1+8”政策文件进行详细解读。改革工作在全省启动后,辽宁省又举办了4期工作培训班,对非试点市、省属企业、驻辽央企的50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了全面培训。与此同时,辽宁省还建立了厂办大集体改革定期报告制度,强化信息交流。

随着目前地方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到位,2019年,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同时,适时启动中央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改革。2020年年底前,力争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清算收尾工作。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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