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东北振兴的几个文件,都提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国企改革遗留下来的问题很多,但是最大的问题,是厂办大集体、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问题。这些问题积重难返,压得东北的企业喘不过气,压得东北的地方政府忙于应付甚至疲于奔命。都说东北的政府忙,是“无限政府”,这么多遗留下来的社会问题需要到处疏导、到处“救火”,能不忙吗?!
今天,主要分析一下东北地区的厂办大集体问题。东北地区在这方面的困难究竟有多大?问题有多少?这个问题,非东北本地人不会有体会,只有成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才会对这个问题有痛彻的了解和感悟。
什么是“厂办大集体”?
这里要说明的是改革之前的计划经济年代,有一种类型的企业相当流行,就是“大集体所有制企业”。它是相对国有企业而言的,是指生产资料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所谓“大集体职工”就是大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主要是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较大类型的企业职工。“厂办大集体”主要指的是“大集体职工”。除了“大集体”外,还有比他们地位更低的群体,就是“二集体”。厂办大集体有问题不易解决,主要是大集体职工的身份问题。身份问题很关键,它决定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前些年,城里姑娘找对象,“全民”的小伙子很紧俏,“大集体”不好找,到“二集体”就离打光棍不远了。
厂办大集体职工的来源是什么?
厂办大集体职工,多半是文革后回城的知青。文革结束后,由于知青集中回城,造成1979年、1980年左右的待业、失业高峰。知青回城后很难找到正式工作,当时是单位办社会,下乡的时候,就是以父母所在企业的名义下去的,回来那还得找所在企业,所在企业不得已,安置了这部分人。当时的中央政策也是谁家孩子谁抱走,你父母在哪个单位,哪个单位负责你的工作安排。于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子女被国有企业自己包下来了。又不能马上把他变成国有企业职工,就把他们放在劳动服务公司等附属企业,这就形成了厂办大集体。但是,他们的身份又特殊,和原来通过大中专、技校毕业进厂的职工不能一样,和通过军队复员进厂的职工也不一样。怎么不一样,因为根上不一样,就是所有制不一样,那部分人是“全民”的,是“国家人”,而他们只能是“集体”的。
除了回城知青这部分人员之外, 还有80年代国企改革没大规模开始时期,一些初高中毕业生,考不上上一级学校,接了父母“号头”进厂上班的职工,他们的父母为了孩子就业,不得不在很年轻,甚至不到50岁的时候就提前退休,把工作的机会给了孩子们。
还有的“大集体”职工的来源,就是企业新上大项目,在当地招工,那些新工人的身份多是当地有一定文化的青年农民。
厂办大集体究竟存在什么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大集体逐步与原来母体企业脱钩,多数大集体企业被改制或破产,没改制或破产的也只是在那里挂着,徒有虚名。这其中,因改制或破产而引发的大集体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问题就发生了。
据有关数据,中国国企工人和城市大集体工人共7607万,其中国企工人6710万,占88.2%;城市大集体工人897万,占11.8%。本来,大集体企业的资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但是这些企业往往与母体企业资产关系不清,国企改革,全民职工都处境艰难,那些“大集体”、“二集体”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这部分因为不是“全民”号头,基本上存于“爹不亲、娘不爱、舅舅不管”的状态。全民号头的职工在改革改制中可以参加社保,而大集体企业大部分已经不景气甚至倒闭、解散,职工参加社保比登天还难,在全民职工由企业担负的部分费用,在大集体就由个人承担,大集体职工心理也很难平衡。
厂办大集体的问题有多严重呢?
以辽宁为例,厂办大集体的在职人员84万多人,退休的28万多人,加一起就是110多万人。这部分人员,在国企改革高潮时,基本上是没得到什么补偿的。所谓“在职”,实际上基本存于失业状态。
有关部门对大集体工人状况的调查研究发现,大集体工人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益受损最为严重的群体之一,其根源在于大集体企业的制度,界定了工人群体的身份,对大集体工人和全民工人差别对待,限制了其向上流动的机会,使这部分人存于“爹不亲、娘不爱、舅舅不管”的状态。
为什么厂办大集体问题解决难?
谁都不爱、不管,为什么?一个字:钱。因为在地方、在企业,谁也不敢碰这一巨大的包袱,实际上是财务包袱。100多万人,一个人哪怕是5万元,是多大的数据可想而知。在前些年,可以5万元解决一个人的补偿,现在至少是210万元。整个东北大数是287万人。3000个亿在东北单靠地方解决问题,想都不敢想。对于东北各地都是捉襟见肘的财政来说,那可是天文数字。
所以厂办大集体的问题,实际是钱的问题。一年往后推一年,一届政府往后推一届政府。结果是,包袱越背越重,压力越来越大。可见,与其说“爹不亲、娘不爱、舅舅不管”,不如说“爹不敢亲、娘不能爱、舅舅管不了”。
中央一直高度关注该问题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总体目标,是从2011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通过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2014年28号、2016年7号文件,都提出解决东北厂办大集体的问题。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提出,着力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启动并深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加大中央支持力度,允许国有企业划出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地方政府出让部分国企股权,专项解决厂办大集体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历史遗留问题。中央财政继续对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奖补结合”,允许中央财政奖励和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支付改革成本。鼓励厂办大集体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出售等多种方式,改制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主要目标任务。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提出了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时间表,要求2017年底前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是时候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了!
“厂办大集体”是东北城里最困难的一个群体(另一个群体是进城务工农民),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益受损最为严重的一个群体,是政策的阳光还没有完全照到的一个群体;“厂办大集体”是深化改革中社会很对不起的一个群体,也是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一系列制度设计中最需要给予关照的一个群体;“厂办大集体”这一代人,年龄都在60多岁了。这个问题,不能再往后推了,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越推,包袱越重;越推,压力越大;越推,问题越多。不能等着这一代70、80岁再去解决,要不然,他们可能离开这个世界都闭不上眼睛。“厂办大集体”这个问题,80、90后的年轻一代都没听说过。不能把过去20年我们这一代人没做完的工作留给80、90后一代。他们即将走上社会主流,他们不理解当时的大背景。让他们去解决这样的复杂问题,确实勉为其难。应该抓紧在老一代人没退出社会主流之前,把制约老工业基地最为严重的问题解决了。(梁启东系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盘古智库学术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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