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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厂办大集体职工“两险”接续亟待破局

发布时间:2015年3月30日  来源:中国集体企业改革与管理研究网

 

  辽宁省省长李希在《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工程44件实事中提到,“推进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这让来自抚顺的省人大代表孟凌斌深感欣慰。为解决厂办大集体职工“两险”问题,去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解决全省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但面对抚顺大集体职工占全市城镇人口1/8的现状,仅靠当地财力根本无法解决。

   为此,孟凌斌呼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出台一揽子扶持政策,彻底解决大集体职工养老保险接续,偿还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人垫付保费、参加医疗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他建议,在国家尚未出台彻底解决大集体“两险”问题政策前,由省政府出台政策,接续大集体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企业承担部分可根据企业承受能力,按比例由企业和国家分别承担;企业暂时无力承担的,可实行企业贷款、政府贴息的方式解决;企业已倒闭破产的,由政府承担或核消。个人承担部分,可采取降低费率、贷款贴息、政府承担等措施加以解决。同时,采取区别情况、逐步实施、分批兑现的办法,解决已退休或即将退休大集体职工老有所养问题。

   针对大集体职工医疗保险问题,他建议取消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捆绑式”医保政策,使退休职工在享受医保待遇时,不受在职职工是否断交医保的影响;打破集体职工与城镇居民的身份界线,让集体职工以城镇居民身份参加医保,享受城镇居民的医保政策,真正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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