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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社会沉疴

发布时间:2015年3月30日  来源:中国集体企业改革与管理研究网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宋怡青 聂欧

 

  “此次国企改革配套方案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可能最先出台。”一位接近国资委的权威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国企要成为真正意义的市场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造,背负的包袱必须先处理好。

  此次方案中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主要包括: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职工住房、医院、职教幼教机构、市政设施等社会职能(统称“企业办社会”)的剥离、改制、移交工作;厂办大集体改革以及“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的移交,等等。

  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是国有企业的沉重负担,难以负荷但又责无旁贷。此前,有关部委多次下文要求解决,但是举步维艰。

  “关键原因是地方政府不愿意接这个烫手山芋。”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说。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此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将提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由国家层面制定出台统一的移交政策。

  此外,中央将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对接收的地方政府予以补偿,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解决问题。

  包袱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是央企推行混合所有制的急先锋。但是作为老国企,也不可避免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得到的中石化一份内部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末,中石化办社会机构1222个,从业人员7万人,办社会支出147亿元。中石化当年的利润为1148亿元,办社会支出竟占了12.8%。

  2013年十八大召开前夕,时任国资委主任王勇指出,中央企业尚有“医院、学校和管理的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对这些机构的费用补贴每年多达几百亿元。

  所谓企业办社会,主要是指国企兴办了一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联系的机构和设施,承担了产前产后服务和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

  国企都办了哪些“社会”呢?中石化的一位退休老员工戏称,“除了火葬场,基本上都全了。”例如食堂、澡堂、医院、幼儿园、小学、储蓄所、居委会、派出所等,俨然就是一个“小社会”。

  此外,央企一般还自己承担“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物业管理)。

  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也是不少国企背负的重担。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岩表示,公司有近7万名离退休及下岗职工,在职员工才4万多人,每年仅离退休职工统筹以及企业办社会的费用加起来就高达4亿元。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却承担了应该由社会或政府承担的职能,这是国企多年形成的社会负担和历史包袱。目前已经变成国企发展的重大体制性障碍,一直影响着国企市场活力和竞争力的提高。

  除了企业办社会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厂办大集体。

  厂办大集体是指当年为发展经济,使企业产业多元化,或安排回城知识青年、职工子女就业,国有企业资助兴办了大量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的“厂办大集体”企业。

  厂办大集体曾经在安置职工、安排就业、延伸产业链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是,因为产权不清、机制不活、人员冗余等问题,现在大量“厂办大集体”企业停产、职工失业,成为国企的负累。

  如鞍钢集团,厂办大集体有职工多达16万人,但是这些企业有的已经停摆,有的勉强支撑。集体企业难剥离,已经成为鞍钢重组的绊脚石。

  求解

  “历史遗留问题是国企改革一块难啃的骨头。”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专职监事、巡视员李保民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将会严重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革,甚至激化社会矛盾。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历史遗留问题不解决,国企就难以“轻装上阵”;若为企业卸掉这些“包袱”,不仅需要巨大的改革成本,还要兼顾好各方利益,特别是要做好员工安置工作。

  早在2011年,国务院就曾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用3~5年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国资委也多次提出要实现剥离企业办社会,但收效甚微。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钱从哪来?二是人到哪去?

  国资委曾对央企“厂办大集体”的情况进行摸底,发现完全靠国有企业或者地方政府自身难以完成厂办大集体的改革任务。

  “现在缺的不是政策,而是如何落实政策。”周放生表示。以“三供一业”的移交为例,2011年黑龙江省开始试点,但地方政府认为,“三供一业”移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不少管道网线老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在地方财政有限的情况下,接收变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也有一些好的样本。如截至2014年6月,包钢集团的厂办大集体工会组织关系正式由包钢工会整体移交至包头市昆都仑区总工会。“企业有积极性,包头市政府有积极性。两边配合着把这个事做了。”

  此次方案中,针对历史遗留问题,中央正考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对接收的地方政府予以补偿。

  除了财政以外,人员的安置也是问题。如央企办医院并入地方,员工如果不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企业和职工都会有意见。但地方事业单位编制又有总量控制,左右为难。

  再如厂办大集体,一些停产、效益不能保证的企业,分离相对容易;一些效益好的厂办大集体,剥离以后可能会影响职工的收入,难度大一些,速度也会慢一些。对于三线军工企业,以及没有依托城市的矿山型企业,这一过程可能会更长。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质是割掉计划经济的尾巴。企业想割,地方政府官员不想接。一怕多事、二怕负担、三怕挨骂、四怕担责。能不管就不管,能拖就拖。”周放生说。

  他认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需要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联系在一起,“由国家统一部署,下决心力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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