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政府统一部署,本次驻大连省属厂办大集体改革范围是省监狱集团下属的2户厂办大集体,即南关岭监狱的大连第三水泥厂分厂和瓦房店监狱的瓦房店重型机床厂综合物质服务公司。2019年3月27日,2户厂办大集体主管部门向市厂改办报告,按照经批准的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其厂办大集体改革顺利实现了企业关闭、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既定目标,标志着驻连省属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已圆满完成。
厂办大集体改革情况复杂,为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做出批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依法依规稳步有序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期间,我市国资、财政、人社等部门与省对口部门积极沟通汇报,省对口部门给予我市极大的支持帮助和政策指导,确保了厂办大集体改革顺利进行。省监狱局及监狱集团作为省属厂办大集体的主管部门,全权授权当地监狱实施改革,并专程赴大连推进落实。南关岭监狱和瓦房店监狱克服困难,勇于担当,使厂办大集体改革不仅做到了确保职工妥善安置,维护社会稳定,还帮助职工有效解决了实际问题。尤其瓦房店监狱协调帮助瓦房店重型机床厂综合物质服务公司的一名职工在住院期间,及时解决医保卡使用问题,使职工及时得到治疗,病有所医。
通过推进驻连省属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我市建立了各部门间联席工作机制,重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项难点问题,形成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和高效的工作体系。建立形成的定期报告制度、倒计时工作时间表制度、负责人和联络人制度等,都极大地促进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落实,积累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为下一步推进央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